信息化对支撑和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民政信息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镇江开创“三高一争”新局面、奋力书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的关键期,更是推动镇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战略机遇期。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镇江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民政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启镇江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根据《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和《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殡葬服务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办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结合苏州实际,决定对我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施免费,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为加强殡葬行为的管理,《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本《办法》分总则、殡葬设施管理、火葬管理、土葬管理、丧事活动和殡葬用品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46条,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了加强公墓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传承中华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贯彻国家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完善殡葬设施布局,加强殡葬设施用地规范管理,指导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为后续各级各类殡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编制本规划。
(2003年8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03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29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8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近年来,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覆盖省到社区五级的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顺利推广,江苏民政综合服务“旗舰店”上线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稳步开展,对于规范全省民政业务办理、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政府治理模式、服务方式、监管手段等发生巨大变革,人民群众对服务便利需求日益强烈。但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与新技术融合尚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业务应用支撑不足、信息共享协同不畅、在线服务便捷性不高、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集成,以更加过硬的信息化成果助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智慧民政”建设,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部设立于成都高新区,在浙江、江西设立了分公司,注册资金1001万。主营智慧殡葬、互联网+殡葬、殡葬信息化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拥有“殡”“葬”“祭”“管”“联办”五大软件家族产品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