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2021—2025年发展任务,远期展望至2035年发展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全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公墓、骨灰堂等,下同)建设管理,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统筹推进殡葬事业发展 以推进移风易俗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惠民、节俭、绿色、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殡葬治理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促进“逝有所安”,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日,江西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 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十四五”时期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推进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奋力推进我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逝有所安”,经第37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为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特制定《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各族群众“逝有所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8月31日,青海省民政厅研究出台《青海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青海省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以健全完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为主要任务,采取四项重大举措,推动全省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
总部设立于成都高新区,在浙江、江西设立了分公司,注册资金1001万。主营智慧殡葬、互联网+殡葬、殡葬信息化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拥有“殡”“葬”“祭”“管”“联办”五大软件家族产品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