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济宁民政工作,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奋力攻坚,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民政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市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 保障措施,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 务等职责,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 展规划》和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 展规划》,结合烟台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为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推进“十四五”时期东营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重塑阳泉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目标,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和《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阜阳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征程,依据《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淮北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经市领导同意后,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动“十四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和加快谱写新时代美好安徽建设合肥新篇章,依据《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
为全面深入推进丽水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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