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在海口市第二届市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海口市“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海口市“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以及2023年海口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民政领域法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民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印发《2023 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法治民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年中,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并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局法治工作;年末,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考评内容,切实将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视理论学习,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力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重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3年,局党组共组织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11次;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安排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班,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共组织干部4人次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培训班等。三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全年组织138名工作人员完成“海南省智慧普法云平台”线上学法40学分任务和在线法治测试,以及6名在岗处级干部现场法治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抓好文件审查,规范行政决策。一是严格执行《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我局在出台重大民生保障政策文件过程中,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统一进行编号,及时进行合法性以及意识形态、国家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进行备案。2023年,我局共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3份。二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公文流程,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程序运行机制,明确“三重一大”涉及事项均要在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局长办公会议18次。三是严格落实《海口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法律顾问通过书面回复、现场或电话答复等方式为我局出具法律意见近60件,代理1宗关于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确保依法执法。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统计更新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共19人。二是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针对梳理出的36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处理82家并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3年,共抽取检查了32家社会组织服务机构,检查结果已按照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并公示于海口民政门户网站。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记录管理。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79件;行政确认450件,其中婚姻登记437件(结婚登记390件,离婚登记47件),收养登记11件,解除收养登记2件;行政给付972件,均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五)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清廉民政建设,切实发挥机关纪委职责,强化党内监督、执纪问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办件工作台账,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加强与相关会办单位对口联络,实现跟踪管理,切实发挥建议提案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推动作用。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8 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不断推进社会舆论监督。通过“12345”平台,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殡葬、婚姻、收养等民政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和办事的途径,拉近了民政与群众的距离。2023年,共办件2603件,办结率100%。四是认真接受巡察、审计监督,扎实整改反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共32个,据此制定整改措施87条,已完成问题整改28个,落实整改措施83条,整改完成率87.5%。共反馈意见建议9条,已落实9条,落实率100%。巡察整改中,清退款物4.10万元,运用“四种形态”谈话提醒18人次、约谈1人次、组织处理4人次,出台和修订制度25项。
(六)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落实重大节日、敏感时段“日报告”“零报告”值班备勤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处级领导12345值班制度,局主要领导通过与前台话务员一起接听、受理市民电话投诉,倾听民意,为市民排忧解难。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2023年,我局受理、办结信访件2件,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件(后经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七)推进基层治理,筑牢治理根基。一是不断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指导督促村(社区)及时公开权力事项和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落实“四议两公开”和“一征三议两公开”。二是常态化开展村规民约清理规范和优秀村规民约宣传推广工作。2023年,开展1次优秀村规民约征集评选活动,4篇村规民约入选全省第三批优秀村规民约范例。三是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区规范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2023年,我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流水坡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四是制定《海口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印发《海口市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指引》,构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举办海口市清廉社会组织培训班,举行《海口市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承诺书》集体签订仪式,组织社会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400余份。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到30余家社会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引导规范收费,促进规范管理。
(八)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大力宣传未成年保护、慈善事业、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群众对各项惠民政策的知情权,提高政策知晓度。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民政暖万家”栏目等载体,积极开展“政策百场宣讲进村居”“殡葬改革宣传月”“宪法进社区”“民法典进社区”“禁毒宣传进社区”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主动挖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个,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模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作用。2023年,我局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拍摄民政普法专题片1部,在海口市第二届市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以 97.8 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优秀”等次。此外,我局还在海口市“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海口市“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以及2023年海口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步努力方向
总的来看,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素养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局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及时率仅为36.84%(数据来源于2023年度海口市民政局法治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分报告),行政执法质效需进一步提升。下步,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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