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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2023年度全面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部署
2024-01-11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有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厅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3次、党组会28次、民政大讲堂6期。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厅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月提示、季督查、年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双优”党支部建设,打造民政“暖民心”系列党建品牌,“暖心政务服务窗口”党建品牌被评为全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牵头做好省直8家帮扶单位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群团、双拥共建、国防教育等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以上率下打造全面从严治党铸魂、强基、清风、阳光、护航“五大工程”;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落实定期会商机制;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教育馆、蜀山监狱等地开展警示教育;聚焦低保、养老、儿童、殡葬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二)主题教育深入扎实。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深理论学习,先后举办专题读书班7天、安徽民政大讲堂3期,组织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党日、青年练兵场等活动82次,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上党课43堂,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99次,建立富有民政特色的“六学”机制;在全国民政系统较早印发《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方案,在省直机关率先出台“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方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省直单位首批学习示范点并作典型发言,厅主题教育工作获省委主题教育办和省委第二巡回指导组肯定,做法成效被中央主题教育官网等刊载报道。抓实调查研究,厅党组制定《中共安徽省民政厅党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聚焦“促发展”和“补短板”精准选题,就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一批较高质量调研报告;认真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系统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抓严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列席指导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实现全覆盖;系统梳理调查研究发现问题34个,提出76条对策举措、取得切实成效;针对“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问题、老年助餐审计建议、省委综合考核反馈意见、厅内部审计结果等,建立清单、对账销号;主动将“困难群众低保办理不及时、程序不够优等问题”列入全省首批立行立改重点问题,有力完成问题整改并销号;将“老年助餐服务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召开整改整治工作专题部署会并制度整改方案,科学精准整并退出老年食堂(助餐点)773家,整并率达到9%。

(三)基本民生保障提标扩围。“8+1+N”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肯定性批示,民政部简报刊登我省经验做法予以推广。推动合理提标,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列入2023年50项民生实事,全省16个市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动态提标,截至12月底,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4.5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87元/月、759元/月,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7.6%和5.2%;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2.97万人,基本生活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308元、1009元,分别提高9.4%和6.1%,《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万人,按照年增幅不低于5%的标准,首次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80元/月,并建立每年原则上按照8.5%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适度扩围,与省教育厅等12家单位开展常态化数据共享,全省常态化监测低收入人口287万人,预警35.89万人,及时将13.7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合理调整城乡低保认定标准,采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办低保,供养费用视情适当豁免”“提高重病重残家庭存款上限”“合理调整申请救助家庭车辆限额”“细化低保家庭就业成本扣减”等办法,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保障范围。推动全面增效,聚焦“救急难”,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人次分别达到年均10.23万和2.1万,临时救助达到每人次2291元,“寒冬送温暖”行动持续有力推进。建成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5615个,覆盖率达86.5%,累计支出救急难资金约4000万元,为遇困家庭和个人提供补充救助。聚焦优服务,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时限由现行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创新规定在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获审核确认3个工作日内即向其发放临时救助金;推动“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通过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铁脚板”主动排查,加大主动救助、精准救助力度,今年以来,通过主动发现机制纳入低保6663人,纳入特困供养340人。

(四)基层社会治理推实创新。城乡社区和谐平稳。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印发《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第三批)》等4个清单,开展村级组织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村级组织准入制度建设,为基层减负松绑;加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建设,确定16家单位为2023年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3.7人,选树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20名,评选优秀社区工作法16个,招录1059名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工作。社会组织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作用明显。支持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大黄山”文化旅游创意发展协会等一批新领域、新业态协会依法成立,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达3563家,同比增长285家,增幅8.7%;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省级确定第一批28家重点推进单位,推动建立行业领域产业集群173个,举办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博览会、洽谈会770场,累计达成意向金额114.7亿元;持续优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实行年检“免检”政策,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累计减免会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5572万元,惠及企业1.95万家;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全省共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1.9万家,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11万项,受益群众920余万人次。广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累计提供工作或见习岗位超1.2万个。“善行安徽”行动引领社会氛围向上向善。“慈善一日捐”活动继续顺利开展,9月以来募集善款7000万元;社区基金、幸福家园等慈善项目下沉基层,全省累计设立社区基金1800支,募集善款9000余万元,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59万家,实施“幸福家园”示范项目28个,有效解决群众“小急难”问题;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3.3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总量超过13万,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522个,实现全覆盖,累计服务超过93万人次。福利彩票销量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省累计销量达70.4亿元,增幅47.24%,筹集公益金(含弃奖)21.4亿元,代扣代缴中奖税收1.69亿元;制定《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体制建设实施办法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彩票公益金管理进一步规范。

(五)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快协同发展。事业方面,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快构建。机构养老呈现专业化、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态势,医养康结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全省护理型床位达到22.73万张,占比超过70 %;累计评定四级养老机构31家,专业化品牌化效应显现;协同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成本分别降低约20%、22%、25%、35%;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启动实施,逐步发挥“链接机构、辐射居家”的纽带作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立,依托配建设施,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7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515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2858个,村养老服务站6115个,系统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考核指标,大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指导20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居家养老支持手段更加丰富,年度完成5.7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度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895张,各地普遍开展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产业方面,供需对接与外引内育相结合。组建安徽省养老协会,成功举办安徽省第七届中医药健康养生与养老发展高峰论坛暨博览会,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搭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配合开展绿色生态康养基地建设等工作,牵头开展第三批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遴选,积极打造“长三角养老后花园”品牌;吸引沪苏浙品牌机构来皖建设运营养老机构,扶持本土品牌养老机构深耕本土、布局省外,开展省康养集团筹备相关调研工作。

儿童福利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巩固阵地,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督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辐射社区,为机构外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服务;60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并全面完成养育儿童移交工作,累计投入2600余万元用于机构设施设备改造提升,12家儿童福利院纳入残联定点康复机构,新增270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强化保障,完善“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新增3家“明天计划”省级定点医院;修订《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今年共为1064名孤儿和309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2900余万元,推进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培育队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一线员工配比,全省配备1100余名孤残儿童护理员;开展安徽省第二届“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选树“最美儿童主任”10名;举办“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和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动员2.9万名党员干部与3.5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帮扶联系机制;省市县三级培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业务骨干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2.2万人次。

专项社会事务更加方便可及。殡葬改革稳慎推进,深入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实施公墓建设改造提升等“五大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文件,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546个;加快推进殡仪馆“空白点”建设,加快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扎实开展殡葬领域问题整治,持续推进“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加快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设置线下办理窗口119个;连续16年实现“平安清明”;指导省殡葬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婚姻登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获批纳入第二批全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6月1日全面启动,已办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婚姻登记9903对;“婚姻登记及相关服务便利化”“公民婚育一件事”线下办理加快推进;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结婚颁证服务室内室外广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线上线下规范运行;110个县(市、区)设立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全年办理婚姻登记72.68万对,其中涉外婚姻登记3046对。残疾人福利保障进一步强化,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及“全程网办”服务;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全省89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服务覆盖率达85.6%;建设康复服务点478个,规范服务康复对象2.72万人;加快培育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开展相关招引活动272次,对接企业350余家,签约项目32个;成立省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吸纳会员单位79家、个人会员2名。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规范有序,在全国首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实施意见》,稳慎推进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全面建立地名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扎实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活动,霍山、青阳两县的试点做法入选全国案例,部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开展以“新时代新征程·共建美丽苏皖线”为主题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皖豫线”省界和33条县界界线联检任务,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取得新成效。

(六)民政自身建设有声有色。民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成功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社会救助、慈善、志愿服务等6部法规纳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推动修订出台《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民政标准化信息化支撑更加有力,印发《安徽省民政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立项4项,地方标准立项14项、发布29项,位居全国前列。民政旗舰店上线“皖事通”APP,涉及婚姻登记预约、皖救一点通等10项内容,已为13.25万人次提供便捷服务;顺利完成772.11万人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数字民政”建设正式获批;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民政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立年度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储备计划建设项目195个,计划总投资97.1亿元;争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项目17个,总投资4.8亿元;对纳入补空白建设方案的9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3个殡仪馆项目加大调度,已立项8个、开工建设5个。民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2023年全省民政事业资金支出预计达230亿元,不断提升资金管理质效;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做好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民政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推进财务工作有序运行。民政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成功举办全省民政人才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和全省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推进民政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起草《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等制度文件,明确最低工资、入职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大赛奖励等方面保障标准,提升行业吸引力;开展第十四届全省民政系统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2名同志获得“安徽省技能大奖”表彰。

(七)民政安全管理慎始慎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先后召开两次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等专项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严格事故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较好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5万家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运行,全年未发生1起因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网络舆情管理平稳有序,着眼防患于未然,将舆情工作重心由事后干预向事前预防转变,依托专业机构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编辑发布《每日舆情参考》200余份,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负面舆情。信访维稳整体向好,创新建立民政系统民声呼应“六快”办理机制,更加规范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厅本级受理各类信访事项810件次,同比下降8%;全系统受理信访事项4335件次,同比下降11%,厅本级和全省民政系统呈现信访总量下降、社会救助重点领域信访量下降明显、重复访等难点领域信访量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年未发生1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要求,锚定“全国民政走前列、省直机关争一流”目标,凝心聚力、干事拼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安徽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政治机关定位,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夯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开展“双争一提”行动和“四强”党支部建设,一体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双争一创”活动和基层党组织“领航”计划,努力打造党建与业务“双优”党支部;加强党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抓好双拥共建、定点帮扶等工作,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认真落实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坚持“忠专实”“勤正廉”,深入推进效能作风建设,提振民政干部精气神、展现民政部门新气象。

(二)坚持守牢民生底线。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让孤老残幼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更有保障。分层分类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我省具体落实举措。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两项补贴”动态调标机制,有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做好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急难型救助服务。提质提效适度扩围。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合理规范准入条件,采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办低保,供养费用视情适当豁免”“提高重病重残家庭存款上限”等办法,及时将实际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保障范围。精细精准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有效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做好网格化摸排核实,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指导各地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确认时限。用心用情“多元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推进村(社区)设立“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力争2024年覆盖率达到100%。制定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促进救助服务项目与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三)坚持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四个“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推动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机构层面,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以评促建提升机构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新建、改扩建100家机构。社区层面,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配建“四同步”机制,以社区配建设施为依托,发展助餐、助医、助浴等综合为老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居家层面,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度完成适老化改造不低于4万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家庭。推动医康养一体化。促进医疗、养老、康复等服务资源相互融合、互为补充,推动各类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向前端的医疗服务、后端的康复服务延伸,满足老年人核心服务需求。积极配合医保、财政等部门推开长护险,从需求端有效提高老年人医养康服务支付能力。推动城乡一体化。严格落实农村留守、高龄、失能等特殊老年人探视走访、关爱服务等制度;推动农村敬老院资源整并、委托运营,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引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盘活闲置设施资源。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通过外引内育,吸引沪苏浙品牌机构来皖建设运营养老机构,扶持本土品牌养老机构深耕本土、布局省外,面向长三角提供养老服务;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打造长三角康养基地,在文农旅融合发展中,植入养老元素,打响“长三角养老后花园”品牌;做实做强“老博会”,发挥省养老协会作用,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

(四)坚持温暖关爱儿童成长。更加聚焦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高水平做好孤儿养育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施精准保障。按照不低于5%的增幅,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牵头健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推动精准保障;严格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规范实施助学工程;明确每年6月为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宣传月,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政策知晓度。推动提质转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专业服务;推动区域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创建。优化关爱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专项行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启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组织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皖美护童—爱暖童心”系列活动。规范收养登记。督导各地落实修订后的《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推进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孤儿政策,推动孤残儿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

(五)坚持培育赋能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水平。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发挥登记引领作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支持新业态、新行业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登记。探索放宽异地商会登记条件,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改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式,以“全生命周期”理念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流程,强化“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开展“强监管、严规范、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规范社会组织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深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进一步赋能发挥作用。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水平。支持社会组织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发挥优势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积极投身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开展全省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先进个人评比表彰。

(六)坚持推深做实“善行安徽”行动。加大公益慈善宣传力度,唱响“善行安徽”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努力培育慈善组织和品牌。既做大做强省慈善总会等领军型枢纽型慈善组织,也加大对中小慈善组织扶持力度,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上市公司、企业家设立慈善信托,全方位壮大我省慈善力量;继续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优秀公益慈善项目评选,打造品牌慈善组织和品牌项目;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和“救急难”互助社、社区(村)基金等慈善品牌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着眼解决群众“小急难”问题,让慈善活跃在群众身边。全力提升慈善公信力。推进实施“阳光慈善”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慈善组织和重大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确保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大力发行福利彩票。围绕“中国福彩·一起造福”营销主题,精细精准安排好全年营销活动,力争2024年销量保76亿元、争82亿元,全国排名与GDP和人口排名相匹配;坚持市场培育与市场管理两手抓,建立市场管理员和销售网点档案,实现管理更精细;打造“福泽江淮·彩惠民生”公益品牌,讲好福彩故事,提升公众对福彩的认知度、美誉度、参与度。

(七)坚持规范管理社会事务。推动婚姻管理规范便利。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做到“公民婚育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推进婚俗改革工作,以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创建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阵地建设,建设一批公园式、4A、5A级婚姻登记处,增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户外颁证基地;指导各地持续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稳慎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推广公益性公墓占用林地备案审批制度,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提升公益性公墓管理维护水平;加快殡仪馆“补空白”项目建设进度,强化社会资本运营殡仪馆的日常监管;稳妥有序推进各类散埋乱葬问题整治,防止问题反弹;有序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进一步推动惠民殡葬提标扩面增项;利用清明、冬至等重要时间节点,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严格行政区划管理。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完善向省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和战略研究,有序做好规划思路研究制定前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稳妥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常态化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工作,依法稳妥推进乡改镇、乡(镇)改街道。创新地名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健全地名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修订《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指导相关设区市、县(市、区)完成“皖鲁线”省界和33条县界界线联检任务,会同山东省举办“皖鲁线”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检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八)坚持不懈推进自身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厅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职能划转;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用足用好职务和职级两种通道;充分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和省内“三学院、两基地”,加强干部培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干部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民政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以及“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最美养老护理员”等选树活动;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举措,建立殡葬、儿童、养老等领域从业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加大以赛促训力度,筹备举办全省殡葬领域职业技能竞赛;深化政校合作,与安徽民政学院、民政开放学院等建立民政从业人员培育输出机制。持续打造法治民政。突出重点领域抓普法,深入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推进《安徽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立法进程,完善全省民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细化标准宣贯实施,按要求对已发布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数字民政”建设,打造一系列“一件事”联办的高频服务事项;推进民政场景应用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持续巩固国产化替代成果,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科学做好项目储备建设。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科学制定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争取补齐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任务实施,补齐火葬区殡仪馆空白点;制定出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制度,确保完成“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整改任务;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完善彩票公益金项目储备库,兼顾公平的同时向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倾斜。从严加强安全管理。全方位加强安全管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强化消防、食品、住房等安全风险防控;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确保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零事故”;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抓好信访维稳、舆情处置等各项工作。

自安徽省民政厅其用途仅限内部交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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