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民政规划贯彻落实,提高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各项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连续8年荣获全国优秀等次,民政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基础性保障作用。
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规划》已由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4章20节,设置2个指标专栏和10个重大工程专栏。
规划第一章从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等9个方面,系统全面总结了“十三五”安徽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十四五”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系统全面总结了“十三五”安徽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十四五”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
规划第二章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安徽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规划》从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手,提出“十四五”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2810”计划: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双提升)为抓手,以构建民政“八大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实施“十大为民工程”为支撑,到2025年,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政工作总体布局更加合理,城乡发展更加协调,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规划》从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高4个方面确定了“十四五”发展的具体目标。同时,《规划》对标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展望2035年,提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全省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
规划第三章围绕“2810”计划,提出“十四五”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项目。
主要任务:构建“八大服务体系”
一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安全网。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快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部署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6个方面任务。
二是完善儿童福利和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部署了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体系、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和功能、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等4个方面任务。
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着力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持续完善具有安徽特色,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省老年人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部署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发展、推动养老服务适度普惠、统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等10个方面任务。
四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部署了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3个方面任务。
五是改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快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着力促进质量提升、功能多元、形态丰富,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要。部署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等4个方面任务。
六是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慈善事业促进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倡导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新风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治理氛围。部署了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积极发展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规范发展福利彩票等7个方面任务。
七是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履行婚姻、殡葬、残疾人等社会服务职能,让广大服务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部署了有效提升婚姻服务质量、完善殡葬公共服务、加强残疾人福利、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4个方面任务。
八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以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高质量推动新型城镇化为主线,构建适应全省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变化、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区划地名管理体系。部署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3个方面任务。
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十大为民工程”《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实施十大为民服务工程。
一是社会救助基层基础强化工程。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强化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改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设施条件。
二是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打造区域儿童福利机构。探索智慧化儿童福利院建设,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十四五”末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
三是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效率,提升家庭养老功能,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推进智慧养老建设,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实施不少于50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含新建和改建、扩建)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培训养老护理员12万人次。
四是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2%,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最低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五是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大行业协会商会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
六是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突破13.1万人。
七是殡葬公共服务工程。推进公益性公墓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八是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十四五”末实现每个市拥有1所民政直属精神病医院或精神病人福利院。
九是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增量提质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康复辅具长三角(合肥)创新研究院建设,加快构建康复辅具产业“产学研用金”创新体系。到“十四五”末,争取打造3家以上省级特色产业园,力争培育5家销售收入达5-10亿元的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形成1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十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力争“十四五”末,地名标志设置覆盖率达100%。
规划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导向,确立了19项有代表性的主要发展指标,充分体现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规划第四章是保障措施,提出“七项措施”,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包括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强化民政领域安全管理、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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